煤气中氧含量的控制
* 煤气中氧含量的控制
煤气中氧气的主要来源有以下几方面,一是生产过程中因设备及管道泄漏而进入的空气;二是气化用气化剂过剩或短路;三是在煤气生产过程中,会有一定量的空气进入煤气中。为保证混入的空气与煤气混合后不达到爆炸限,就应控制煤气中的氧气含量。《城镇燃气设计规范》( GB 50028-2006)规定,当干馏煤气中氧的体积百分数大于1%时,电捕焦油器应发出报警信号。当氧的体积百分数达到2%时,应设有立即切断电源的措施。《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GB 6222-2005)中也有此规定。这些规定都是以煤气中氧的体积百分数不得超过1%为界限。但这一界限比较保守,实际生产过程中的操作难度较大。
3 煤气中氧含量与爆炸限的关系
不同煤气的爆炸限各不相同,各种人工煤气的爆炸限见表1。
表1 各种人工煤气的爆炸限(%体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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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气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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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气中煤气
的爆炸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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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气中空气
的爆炸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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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气含氧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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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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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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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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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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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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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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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炉煤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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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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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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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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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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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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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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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立炉煤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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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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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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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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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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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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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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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炉煤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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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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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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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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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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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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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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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煤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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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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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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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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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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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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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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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制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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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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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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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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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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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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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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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表1可见,对于焦炉煤气、油煤气和直立炉煤气,当达到煤气的爆炸上限时,煤气中氧的体积百分数为12%~13.5%(即煤气中的空气体积百分数达60%左右)时才能形成爆炸性气体。而正常生产情况下,煤气中空气量不可能达到如此高的程度,因此煤气中氧体积百分数低于1%的控制指标可以适当放宽。对于发生炉煤气及水煤气,当煤气中空气的体积百分数达到30%左右(即煤气中氧体积百分数达到6%以上)时才能达到爆炸限。以爆炸限范围宽的水煤气为例,如果控制煤气中氧的体积百分数≤3%,相当于煤气中空气的体积百分数≤14. 3 %,这时距离其爆炸上限(空气体积百分数为29.6%)还相当远,还有相当大的缓冲空间。因此,从爆炸限角度分析,控制煤气中氧的体积百分数≤3%应是安全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