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注意事项:低毒类,燃,遇高热、明火或与氧化剂接触,有引起燃烧爆炸的危险。能与浓硫酸、发烟硝酸猛烈反应,甚至发生爆炸。与卤化物
甲醇
注意事项:
属中等毒类,对视神经和视网膜有特殊选择作用,引起病变;可致代谢性酸中毒。易燃。
事故处理:
灭火剂:抗溶性泡沫、干粉、二氧化碳、砂土。
异丙醇
注意事项:
属微毒类,易燃。
事故处理:
灭火剂:抗溶性泡沫、干粉、二氧化碳、砂土。
乙醚
注意事项:
属微毒类,其蒸气与空气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易燃烧爆炸。与氧化剂能发生强烈反应。在空气中久置后能生成具有爆炸性的过氧化物。
事故处理:
灭火剂:泡沫、干粉、二氧化碳、砂土。用水灭火无效。
石油醚
注意事项:
属微毒类,易燃。
事故处理:
灭火剂:泡沫、干粉、二氧化碳、砂土。用水灭火无效。
苯甲醚
注意事项:
属微毒类,易燃。
事故处理:
灭火剂:泡沫、二氧化碳、干粉、砂土。用水灭火无效。
对硝基苯酚
注意事项:
毒害品,对皮肤有强烈刺激作用,致突变性。
事故处理:
皮肤接触:用肥皂水及清水彻底冲洗。
眼睛接触:立即提起眼睑,用大量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
吡啶
注意事项:
属低毒类,有强烈刺激性;能麻醉中枢神经系统。对眼及上呼吸道有刺激作用。易燃。
事故处理:
灭火方法:泡沫、二氧化碳、干粉、砂土、雾状水。
四氢呋喃
注意事项:
吸入为微毒类,经口属低毒类。具有刺激和麻醉作用。其蒸气与空气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及强氧化剂易引起燃烧。接触空气或在光照条件下可生成具有潜在爆炸危险性的过氧化物。
事故处理:
灭火剂:泡沫、干粉、二氧化碳、砂土。
N,N-二甲基甲酰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