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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位红外表征系统招标采购公告

  • 发布日期:2011-06-27
  • 有效期至:长期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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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详细内容
招标编号:ZUPC-JZ-1106033

  招标代理:浙江大学采购中心

  业主单位:浙江大学

  报名截止:2011-06-30

  所属地区:浙江

  所属行业:仪器仪表

  浙江大学采购中心对《原位红外表征系统》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国内有能力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1、采购项目:原位红外表征系统。

  2、采购编号:ZUPC-JZ-1106033。

  标项:原位红外表征系统一套

  主要技术要求:

  一、红外光谱仪主机

  1.干涉仪:具有全自动调整和优于每秒13万次高速扫描动态准直控制功能,保证长时间动态检测的高稳定性和精度。

  2.检测器:双检测器配置,高性能DTGS检测器和MCT检测器,仪器能自动识别、自动参数设置,采用优于24位500KHz高精度、高速数据采集A/D转换器。

  3.分束器:具有自动识别和参数自动设置功能。

  4.红外光源:配置能量提升控制功能,对弱吸收采样,可提升光源能量,进行高灵敏度检测。

  5.光谱范围:7,800-350cm-1可扩展到27,000-15cm-1。

  6.ASTME1421全光谱标准线性度:优于0.07%T。

  7.灵敏度:在达到ASTM标准线性度优于0.1%T条件下,峰-峰噪声<8.88×10-6Abs.(或峰峰信噪比验收指标优于50000:1)

  8.分辨率:优于0.09cm-1。

  9.扫描速度:95张谱图/秒(16cm-1光谱分辨率).确保长时间的稳定性和动力学研究。

  10.光学系统:采用预准直光路设计,无需使用过程中进行人工调整。所有元件均采用对针定位方式,即插即用。

  11.干燥密封系统:光学台采用特殊密封设计(即样品仓左右光口均配备红外透射密封窗片),确保良好的干燥防潮性能。

  12.数据接口:采用标准USB2.0速度快、适配性强的计算机与仪器通讯接口。

  13.湿度显示:仪器无需打开光学台盖即可观察湿度,干燥剂更换简便。

  14.快捷操作方式:主机面板配备快捷操作功能键,仅需一个按键即可完成常规的流程化操作,以满足大量样品分析和教学实验。

  15.红外操作分析软件:采用基于目标的用户操作界面领先技术,各种常规红外操作处理应用;软件与WindowsXP和Vista兼容。ATR多模式校正等功能,确保ATR谱图的直接透射谱库检索。

  16.动力学数据采集和处理软件。

  17.混合物谱图解析软件包:整个硬盘为数据库的强大的数据管理系统;具有智能多组分混合谱图分析功能和一键实现混合物谱图的解析;具有峰位检索功能。

  二、应用附件

  1.原位反应系统,包括原位反应池,漫反射收集架和温控装置等。其中高真空原位反应池(耐温不低于600°C)采用KBr和CaF2窗片,高压原位反应池采用高压窗顶和ZnSe窗片,耐压可达4.0MPa;温度由温控装置智能控制,精度0.1°C。

  2.真空系统,由机械泵与分子泵串抽达极限真空优于5×10-4Pa的高真空要求,并可实现与原位反应池的实时对接,以及实现真空吸附和脱附过程。所有阀门的平均无故障运行次数大于10万次,泵和阀门全部采用进口标准件。

  3.高压系统(另配),但需提供原位反应池与高压系统的标准对接转换接头。

  3、参加谈判厂(商)家的资格要求:(1)国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有相当的技术力量和经济实力;(3)售后服务能力强;(4)社会信誉好;(5)注册资金5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的供应商均可参加。

  4、购买采购文件时间:2011年6月23日至2011年6月30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4:30上班)。

  5、谈判文件的购买

  (1)采购文件价格每本500元(标书售出后不退),凭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

  (2)购买地点:浙江大学采购中心(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东四139室)

  (3)联系人:申老师

  (4)联系电话:0571-88981325;传真:0571-88981382。

  6、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1年7月1日上午10时正。

  7、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2011年7月1日上午10时前应将贰万元保证金交至浙江大学采购中心(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东四139室)。

  8、自成交公告发出五个工作日后,请未成交单位开具收款收据(有财政或税务机关监制章)到浙江大学采购中心办理谈判响应保证金的退还手续。

  9、谈判时间:2011年7月1日上午10时,地点: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东四156室。

  10、质疑和投诉:谈判响应方如认为采购文件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发布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谈判响应方如认为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谈判响应方对采购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管理办公室(0571-88981171)投诉。

  11、通讯地址:杭州市西湖区余杭塘路388号;

  邮编:310058;

  邮箱:zupc@zj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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