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项目名称:北京市水文总站水环境监测仪器采购项目
采购人名称:北京市水文总站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洼西里51号附属楼
采购人联系方式:010-68226170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东方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67号银都大厦15层(100142)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电话:010-68725599-8441,传真:010-68458922
采购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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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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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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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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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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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采购进口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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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预算(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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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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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相质谱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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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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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签订后90天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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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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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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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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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载式气质联用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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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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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签订后90天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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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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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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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流动分析仪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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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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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签订后90天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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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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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子荧光光度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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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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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签订后90天内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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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合型球磨仪(细胞粉碎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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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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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签订后90天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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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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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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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子色谱仪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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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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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签订后90天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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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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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有机碳(TOC)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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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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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签订后90天内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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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自动定量浓缩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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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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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签订后90天内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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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自动固相萃取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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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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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签订后90天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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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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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进样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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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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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签订后90天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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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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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导体冷光源体式显微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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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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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签订后90天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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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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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外分光光度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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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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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签订后90天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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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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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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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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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签订后90天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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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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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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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相色谱仪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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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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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签订后90天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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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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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密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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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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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签订后90天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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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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氮吹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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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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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签订后90天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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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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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外分光测油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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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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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签订后90天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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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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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官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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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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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签订后90天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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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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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道原子荧光光度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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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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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签订后90天内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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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质巡测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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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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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签订后90天内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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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格中仅列出了的主要采购内容,具体见招标文件第八章,如有不一致之处以第八章的为准。投标人须对上述投标内容中完整的一包或几包进行投标。
采购用途:水环境监测
简要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a.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b.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c.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d.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e.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f.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有投标产品的合法经营权。如为代理,应有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授权书(紫外分光光度计、天平、氮吹仪除外)。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0年12月16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节假日除外),上午9:00至11:00;下午1:00至5:00(北京时间)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67号银都大厦15层1507室(航天桥西500米路北,空军总医院对面)
招标文件售价:每包人民币200 元;若邮购,每份加收人民币5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1年1月5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东方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67号银都大厦1513会议室(航天桥向西500米路北)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价法,其中投标价格35%、产品性能及质量50%、商务6%、售后服务及技术支持7%、其他2%。
项目联系人:吴旭 窦志超 张明磊
联系方式:电话: 68725599-8441 传真:010-68458922
开户银行与帐号:招行西三环支行 86208165771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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