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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相显微镜校准规程

发布时间:2012-12-06浏览次数:3041返回列表

金相显微镜校准规程
本规程适用于新安装、使用中或修理后的大中型金相显微镜的样准。
2.1  原理 仪器是用于观察金属、陶瓷、矿石等有透明固体物质的组织结构。它是利用照明光在样品上的反向,经透镜的折射,把原来用眼无法观察到的组织结构,经物镜和目镜两个光学放大系统放大后,获得清晰的图像。显微镜的放大倍数等于物镜和目镜放大倍数之积。可写成: M=△/Fob・D/Fok                         (1) 式中  M    ——放大倍数 △/Fob——物镜放大倍数 D/Fok——目镜放大倍数 △  ——镜筒长度 Fob  ——物镜焦距 D  ——常数,250mm Fok  ——目镜焦距
2.2  构成 载物台、照明系统、显微镜放大系统、摄影系统。
3  计量单位  (毫米(mm)微米(μm)符合GB3102.6—93要求) 
4  计量要求
4.1  计量特性
4.1.1  物镜分辨率:高倍(40×以上)物镜,分辨0.30μm,物镜放大倍数度达±5%以内。
4.1.2  总放大倍数:20×~2000×范围
4.1.3  光源:卤素灯及氙灯
4.1.4  功能:明视场、暗视场、偏振光、干涉、微分干涉衬度、特殊附件、显微硬度、宏观装置。
5  技术要求
5.1  外观要求 仪器应有下列标志、名称、型号、制造厂名、出厂日期、仪器号等项标志,并附有出厂合格证和使用说明书。
5.2  安装条件
5.2.1  应将仪器安装在通风、避阳光干燥的房间内,仪器放置于平稳防震动的工作台上,电源接插件应紧密配合,有良好接地线,接入仪器电源前应有稳压器。
5.2.2  仪器主机、光源、滤色片、孔径光栅、粗细调节钮、摄影系统及附件均完好无损、物镜、目镜等附件应无霉斑。
5.3 环境 
5.3.1  电源电压:单相(220±10)V,50Hz。
5.3.2  室内温度15℃~30℃。
5.3.3  环境相对湿度:≤70%
5.3.4  仪器不受阳光直接照射,室内无腐蚀性气体,通风良好。
5.3.5  显微镜平稳放置于工作台上,无振动。
5.4  校准设备
5.4.1  标准物镜测微尺0.01mm分刻度板和目镜测微尺0.1mm分刻度板(或与目镜一体)。
5.5  校准项目和校准方法
5.5.1  外观按5.1进行。同时对物镜及光路上附件基本上无霉斑更不能影响观察及摄像。
5.2.2  光路:方法,将样品放置于载物台上,打开光源并对中心,然后照明光进入光路,调整孔径和视场光栏到合适程度,用粗细调节钮对样品聚焦能观察到清晰且光线均匀的物像为止。
5.2.3  载物台中心校准方法:把样品放置于载物台上,在目镜筒中看到物像,取其一特征点移至观察中心,然后转动载物台(0°~180°转动)而其特征点仍在中心(原位)或略偏离中心少许。
5.5.4  物镜实际放大倍数校准方法:将0.01mm分刻度板放置在载物台上,又将待检的物镜装上(如10×)转到工作位置,把0.1mm分刻度目镜测微尺插入光路中,然后对0.01mm分刻度板聚焦观察0.1mm分刻度的格数与0.1mm分刻度多少格相重合,通过计算,得物镜实际放大倍数 目镜分刻度格数×0.1 M= 物镜分刻度格数×0.01 × (2)
5.5.5  视场面积校准方法:在物镜和目镜配合下测定视场内的面积,用目镜测微尺分别测出视场横向、纵向的直径,然后取其算术平均值,得视场面积 S=πd2/4                           (3) 式中d为视声平均直径 面积愈大,观察样品的范围愈大。
5.5.6  显微镜功能:逐一对明视场、暗视场、偏振光、干涉、微分干涉衬度等附件装上,进行观察,均能达到其应有的效果。图像清晰,附有显微硬度附件其压痕值是否与标准块相符确定其正确性。
5.5.7  光源对中校准,按仪器型号不同,方法有所区别,但原理是一致的,通过调整光源位置(前后左右)使光源灯丝像落在视场范围的中心位置。
6  计量管理
6.1  校准结果处理 经后的仪器,发给证书。在结论中需明确说明被的仪器应属于何种级别,是否合格,存在的问题和建议等。
6.2  周期
6.2.1  新安装和修理后的仪器应按本规程进行次。
6.2.2  仪器的校准周期为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