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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的工作计量器具强检形式及适用范围表

发布时间:2016-09-05浏览次数:1657返回列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的工作计量器具管理办法》的规定,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卫生、环境监测的工作计量器具,均实行强制。现将质检总发布的强制的工作计量器具目录公示如下:
1、尺:竹木直尺、套管尺、钢卷尺、带锤钢卷尺、铁路轨距尺;
2、面积计:皮革面积计;
3、玻璃液体温度计:玻璃液体温度计;
4、体温计:体温计;
5、石油闪点温度计:石油闪点温度计;
6、血球计数器:电子血球计数器;
7、热量计:热量计;
8、砝码:砝码、链码、增铊、定量铊;
9、天平:天平、架盘天平;
10、秤:杆秤、戥秤、案秤、台秤、地秤、皮带秤、吊秤、电子秤、行李秤、邮政秤、计价收费专用秤、售粮机;
11、定量包装机:定量包装机、定量灌装机;
12、轨道衡:轨道衡;
13、容重器:谷物容重器;
14、计量罐、计量罐车:立式计量罐、卧式计量罐、球形计量罐、
汽车计量罐车、铁路计量罐车、船舶计量仓;
15、燃油加油机:燃油加油机;
16、液体量提:液体量提;
17、食用油售油器:食用油售油器;
18、酒精计:酒精计;
19、密度计:密度计;
20、糖量计:糖量计;
21、乳汁计:乳汁计;
22、煤气表:煤气表;
23、水表:水表;
24、流量计:液体流量计、气体流量计、蒸气流量计;
25、压力表:压力表、风压表、氧气表;
26、血压计:血压计、血压表;
27、眼压计:眼压计;
28、屈光度计:屈光度计;
29、出租汽车里程计价表:出租汽车里程计价表;
30、测速仪:公路管理速度监测仪;
31、测振仪:振动监测仪;
32、电度表:单相电能表、三相电能表、分时计度电能表;
33、测量
互感器:电流互感器、电压互感器;
34、缘电阻、接地电阻测量仪:缘电阻测量仪、接地电阻测量仪;
35、场强计:场强计;
36、心、脑电图仪:心电图仪、脑电图仪;
37、照射量计(含医用辐射源):照射量计、医用辐射源;
38、电离辐射防护仪:射线监测仪、照射量率仪、放射性表面污染仪、个人剂量计;
39、活度计:活度计;
40、激光能量、功率计(含医用激光源):激光能量计、激光功率计、医用激光源;
41、超声功率计(含医用超声源):超声功率计、医用超声源;
42、声级计:声级计;
43、听力计:听力计;
44、有害气体分析仪:CO分析仪、CO2分析仪、SO2分析仪、测氢仪、硫化氢测定仪;
45、酸度计:酸度计、血气酸碱平衡
分析仪;
46、瓦斯计:瓦斯报警器、瓦斯测定仪;
47、测汞仪:汞蒸气测定仪;
48、火焰光度计:火焰光度计;
49、分光光度计:可见光分光光度计、紫外分光光度计、红外分光光度计、荧光分光光度计、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
50、比色计:滤光光电比色计、荧光光电比色计;
51、烟尘、粉尘测量仪:烟尘测量仪、粉尘测量仪;
52、水质污染监测仪:水质监测仪、水质综合分析仪、测氰仪、溶氧测定仪;
53、呼出气体酒清含量探测器:呼出气体酒清含量探测器;
1999年调整增加以下目录:
1.电子计时计费装置:计时计费装置;
2.棉花水份测量仪:棉花水份测量仪;
3.验光仪:验光仪、验光镜片组;
4.微波辐射与泄漏测量仪:微波辐射与泄漏测量仪。
2001年10月26日新增目录
1.燃气加气机:燃气加气机;
2.热能表:热能表。
强制的工作计量器具实施的有关规定(试行)
一、凡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的工作计量器具目录》并直接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方面的工作计量器具,以及涉及上述四个方面用于执法监督的工作计量器具必须实行强制。
二、根据强制的工作计量器具的结构特点和使用情况,强制采取以下二种形式:
1.只作次强制。
按实施方式可分为二类:
(1)只作次强制,失准报废;
(2)只作次强制,限期使用,到期轮换。
2.进行周期。
三、竹木直尺、(玻璃)体温计、液体量提只作次强制,失准报废;直接与供气、供水、供电部门进行结算用的生活用煤气表、水表和电能表只作次强制,限期使用,到期轮换。
四、竹木直尺、(玻璃)体温计、液体量提,由制造厂所在地县(市)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所属或授权的计量机构,在计量器具出厂前实施全数量的次强制;也可授权制造厂实施次强制。当地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必须加强监督。
使用中的竹木直尺、(玻璃)体温计、液体量提,使用单位要严格加强管理,当地县(市)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必须加强监督检查。
五、第三项中规定的生活用煤气表、水表和电能表,制造厂所在地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必须加强对其产品质量
的监督检查,其次强制由供气、供水、供电的管理部门或用户在使用前,向当地县(市)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所属或授权的计量机构提出申请。合格的计量器具上应注明使用期限。
六、除本规定第三项中规定的计量器具外,其它强制的工作计量器具均实施周期。
对其中非固定摊位流动商贩间断使用的杆秤,使用时必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合格证,未经合格的杆秤,不准使用。
七、强制的工作计量器具的周期,由相应的规程确定。凡计量规程规定的周期作了修订的,应以修订后的规程为准。
八、强制的工作计量器具的强检形式、强检适用范围见《强制的工作计量器具强检形式及适用范围表》。

项别号 项别 种别 强检形式 强检范围及说明
1 竹木直尺 只作次强制,使用中不得有裂纹、弯曲,两端包头必须牢固紧附尺身,刻线应清晰,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不准使用。 用于贸易结算:商品长度的测量
套管尺 周期 用于贸易结算:计量罐容积的测量
钢卷尺 周期 用于贸易结算:商品长度的测量
用于安全防护:安全距离的测量
带锤钢卷尺 周期 用于贸易结算:计算罐中液体介质高度的测量
铁路轨距尺 周期 用于安全防护:铁路轨距水平、垂直距离安全参数的测量
2 热量计 热量计 周期 用于贸易结算:燃料发热量的计算
3 砝码 砝码 周期 见天平项
链码 周期 见皮带秤项
増砣 周期 见台秤、案秤项
定量砣 周期 见杆秤、戥秤项
4 天平 天平 周期 用于贸易结算:商品及涉及商品定等定价质量的测量
用于安全防护:有害物质样
品质量的测量
用于医疗卫生:临床分析及药品
食品质量的测量
用于环境监测:环境样品质量的测量
5 杆秤 周期 用于贸易结算:商品的称重
戥秤 周期 用于贸易结算和医疗卫生:药品的称重
案秤 周期 用于贸易结算:商品的称重
台秤 周期 用于贸易结算:商品的称重
地秤 周期 用于贸易结算:商品的称重
皮带秤 周期 用于贸易结算:商品的称重
吊秤 周期 用于贸易结算:商品的称重
电子秤 周期 用于贸易结算:商品的称重
用于安全防护:车辆轮、轴载的称重
用于环境监测:环境样品的称重
行李秤 周期 用于贸易结算:包裹、行李的称重
邮政秤 周期 用于贸易结算:信函、包裹的称重
计价收费专用秤 周期 用于贸易结算:商品、包裹、行李的称重
售粮机 周期 用于贸易结算:粮食的称重
6 燃油加油机 燃油加油机 周期 用于贸易结算:成品油容积的测量
7 液体量提 液体量提 只作次强制,使用中口部应平整光滑,壳体应平坦,整体无变形,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不准使用。 用于贸易结算:液体商品容积的测量
8 煤气表 工业用煤气表
生活用煤气表
只作次强制,使用期限不得超过6(口径为15~25mm)4(口径>25~50mm),到期换 用于贸易结算:煤气(天然气)用量的测量
9 水表 工业用水表
生活用水表
只作次强制,使用期限不得超过6(口径为15~25mm)4(口径>25~50mm),到期换 用于贸易结算:用水量的测量(如冷水表、热水表)
10 流量表 液体流量计 周期 用于贸易结算:液体流量的测量
用于环境监测:排放污水的监测
气体流量计 周期 用于贸易结算:气体流量的测量
用于医疗卫生:医用氧气瓶氧气流量的测量
蒸汽流量计 周期 用于贸易结算:蒸汽流量的测量
11 压力表 压力表 周期(周期一般不超过半年) 用于安全防护:
1. 锅炉主气缸和给水压力部位的测量
2. 固定式空压机风仓及总管压力的测量
3. 发电机、气轮机油压及机车压力的测量
4. 医用高压灭菌器、高压锅压力的测量
5. 带报警装置压力的测量
6. 密封增压容器压力的测量
7. 有害、有毒、腐蚀性严重介质压力的测量(如弹簧管压力表、电远传和电接点压力表)
风压表 周期 用于安全防护:矿井中巷道风压、风速的测量(如矿用风压表、矿用风速表)
氧气表 周期 用于安全防护:
1. 在灌装氧气瓶过程中氧气监控压力的测量
2. 在工艺过程中易爆、影响安全的氧气压力的测量
用于医疗卫生:医院输氧用浮标式氧气吸入器和供氧装置上氧气压力的测量
12 血压计 血压计 周期 用于医疗卫生:人体血压的测量
血压表 周期 用于医疗卫生:人体血压的测量
13 眼压计 眼压计 周期 用于医疗卫生:人体眼压的测量
14 测速仪 公路管理速度监测仪 周期 用于安全防护:机动车行驶速度的监测
15 测振仪 振动监测仪 周期 用于安全防护和环境监测:机械、电气等设备和危害人身安全健康的振源的监测
16 电能表 工业用单相电能表、生活用单相电能表 只作次,使用期限不得超过5年(单宝石轴承)、10年(双宝石轴承),到期更换 用于贸易结算:用电量的测量
三相电能表 周期 用于贸易结算:用电量的测量
分时计度电能表 周期 用于贸易结算:用电量的测量
17 测量互感仪 电压互感器 周期 用于贸易结算:作为电能表的配套设备,对用电量的测量
电流互感器 周期 用于贸易结算:作为电能表的配套设备,对用电量的测量
18 电阻测量仪 缘电阻测量仪 周期 用于安全防护:缘电阻值的测量
接地电阻测量仪 周期 用于安全防护:电气设备、避雷设施等接地电阻值的测量
19 场强计 场强计 周期 用于安全防护和环境监测:空间电磁波场强的测量
20 心脑电图仪 心电图仪 周期 用于医疗卫生:人体心电位的测量
脑电图仪 周期 用于医疗卫生:人体脑电位的测量
21 照射量计 照射量计 周期 用于安全防护、医疗卫生和环境监测:电离辐射照射量的测量
医用辐射源 周期 用于医疗卫生:对人体进行辐射诊断和治疗(如医用高能电子束辐射源、χ辐射源、γ辐射源)
22 电离辐射防护仪 射线监测仪 周期 用于安全防护和环境监测:射线剂量的测量(如γ、χ、β辐射防护仪,环境监测用γ、χ空气吸收剂量仪、热释光剂量仪)
照射量率仪 周期 用于安全防护和环境监测:射线照射量率的测量
放射性表面污染仪 周期 用于安全防护和环境监测:放射性核素污染表面活度的测量
个人量计 周期 用于安全防护:工作人员接受辐射剂量的测量
23 激光能量功率计 激光能量计 周期 用于医疗卫生:激光能量的测量
激光功率计 周期 用于医疗卫生:激光功率的测量
医用激光源 周期 用于医疗卫生:激光源对人体进行治疗和诊断
24 超声功率计 超声功率计 周期 用于医疗卫生:医用超声波诊断,治疗机输出的总超声功率的测量
医用超声源 周期 用于医疗卫生:对人体超声诊断和治疗(如超声诊断仪超声源、超声治疗机超声源、多普勒超声治疗诊断仪)
25 声级计 声级计 周期 用于安全防护和环境监测:噪声的测量
26 听力计 听力计 周期 用于医疗卫生:人体听力的测量
27 有害气体分析仪 CO 分析仪 周期 用于安全防护:工作场所中CO含量的测量
用于环境监测:大气中CO含量的测量
CO2分析仪 周期 用于安全防护:工作场所中CO2含量的测量
用于环境监测:大气中CO2含量的测量
SO2分析仪 周期 用于环境监测:大气及废气排放中SO2含量的测量
测氢仪 周期 用于安全防护:工作场所中氢含量的测量
硫化氢测定仪 周期 用于安全防护:工作场所中硫化氢含量的测量
用于环境监测:大气中硫化氢含量的测量
28 酸度计 酸度计 周期 用于贸易结算:涉及商品定等定价中pH的测量
用于医疗卫生:临床分析及药品食品中pH的测量
用于环境监测:环境样品中pH的测量
血气酸碱平衡分析仪 周期 用于医疗卫生:人体血气酸碱平衡的分析
29 瓦斯计 瓦斯报警器 周期 用于安全防护:可燃气体含量的测量(如瓦斯报警器、可燃性气体报警器)
瓦斯测定仪 周期 用于安全防护:可燃气体含量的测量
30 烟尘粉尘测量仪 烟尘测量仪 周期 用于环境监测:大气中烟尘含量的测量
粉尘测量仪 周期 用于安全防护:工作场所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粉尘含量的测量
用于环境监测:大气中粉尘含量的测量
31 水质污染监测仪 水质监测仪 周期 用于医疗卫生和环境监测:工业水和饮用水中镉、汞等元素的测量(如氨自动监测仪、硝酸根自动监测仪、钠离子监测仪、测砷仪、氧化物测定仪、余氯测定仪、总有机碳测定仪、氟化物测定仪、水质采样器、需氧量测定仪)
水质综合分析仪 周期 用于医疗卫生和环境监测:工业水和饮用水中镉、汞等元素的测量
测氰仪 周期 用于医疗卫生和环境监测:工业水和饮用水中氰化物的测量
容氧测定仪 周期 用于医疗卫生和环境监测:工业水和饮用水中氧含量的测量
32 热能表 热能表 周期 用于贸易结算:吸收或释放热量的测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