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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北京中恒日鑫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汪先生
电话:010-64127897
手机:15101169516(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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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件:1510116951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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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项环境监测类标准拟修订 涉多种仪器分析方法
发布时间:2018-07-25浏览次数:1256返回列表
2018年1-5月份制造业投资数据显示,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制造业投资增长106.5%。吸引市场投资的地方就是产业发展的未来。作为我国环境污染防治和治理的基础性产业,环境监测的受关注程度呈现质的飞跃式提升。
政策带来的发展机遇,也正日益成为环境监测行业迅速崛起的筹码。日前发布的《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中规定,修改《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关于监测状态的有关规定,实现与标准接轨。
据悉,现行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自发布以来,对促进和重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我国标准沿用的监测状态规定已经与当前发达、组织的现行法规、标准均不一致,为好借鉴经验、提升大气污染防治科学化、化水平,有必要尽快予以修改,与通行做法接轨。
为进一步完善环境监测类标准体系,环保部决定修改 《环境空气 二氧化硫的测定 甲醛吸收—副玫瑰苯胺分光 光度法》(HJ 482—2009)等21项环境监测类标准。公告显示,本次主要对标准中气体标准状态进行修改。涉及的标准如下:
生态环境部拟修订21项环境监测类标准
序号 标准名称 标准序号
1 《环境空气 二氧化硫的测定 甲醛吸收—副玫瑰
苯胺分光光度法》 HJ 482—2009
2 《环境空气 二氧化硫的测定 四氯汞盐吸收-副玫
瑰苯胺分光光度法》 HJ 483—2009
3 《环境空气 氮氧化物(一氧化氮和二氧化氮)的测
定 盐酸萘乙二胺分光光度法》 HJ 479—2009
4 《环境空气 臭氧的测定 靛蓝二磺酸钠分光光度
法》 HJ 504—2009
5 《环境空气 臭氧的测定 紫外光度法》 HJ
590—2010
6 《环境空气 PM10 和 PM2.5 的测定 重量法》 HJ
618—2011
7 《环境空气 铅的测定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
法》 HJ 539—2015
8 《环境空气 铅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15264—1994
9 《环境空气 总悬浮颗粒物的测定 重量法》 GB/T15432—1995
10 《环境空气质量手工监测技术规范》 HJ 194—2017
11 《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SO2、NO2、O3、CO)连
续自动监测系统安装验收技术规范》 HJ 193—2013
12 《环境空气 颗粒物(PM10和 PM2.5)连续自动监
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 HJ 653—2013
13 《环境空气 颗粒物(PM10和 PM2.5)连续自动监
测系统安装和验收技术规范》 HJ 655—2013
14 《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SO2、NO2、O3、CO)连
续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 HJ 654—2013
15 《24 小时恒温自动连续环境空气采样器技术要求
及检测方法》 HJ/T 376—2007
16 《环境空气 颗粒物(PM10和 PM2.5)采样器技术
要求及检测方法》 HJ 93—2013
17 《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手工监测方法(重量
法)》 HJ 656—2013
18 《空气和废气 颗粒物中铅等金属元素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 HJ 657—2013
19 《环境空气 六价铬的测定 柱后衍生离子色谱
法》 HJ 779—2015
20 《环境空气 气态汞的测定 金膜富集冷原子吸
收分光光度法 HJ 910—2017
21 《环境空气 汞的测定 巯基棉富集-冷原子荧
光分光光度法(暂行)》 HJ 542—2009
从上表可知,21项监测标准是支撑《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实施的重要标准,其中,7项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臭氧、气态汞等气态污染物的监测分析方法标准,6项为总悬浮颗粒物、颗粒物中铅、镉、砷、六价铬等重金属监测分析方法标准,8项为环境空气质量手工监测技术规范、自动监测技术规范及采样器技术要求等。
为重要的是,21项监测标准分别规定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污染物项目的监测要求,明确规定了监测状态为标准状态。对于规范环境空气中气态污染物和颗粒物的监测,保护人体健康,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支撑《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实施具有重要作用。
作为各项环保政策落地的核心环节,环境监测的重要性不言而喻。环境监测是环保建设工作的技术支撑,保证终监测结果的性,加强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的标准化建设不容忽视。
此次环保部对我国环境监测标准状态进行了新的调整,是我国环境监测事业的一大进步。同时,监测仪器制造商可以及时根据新标要求,准确、快速、智能的为环境保护事业做出贡献。